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政府办公厅职能简介
省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省政府办公厅挂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其他省(区、市)等发送省政府的文电。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研究省政府部门(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等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督促检查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单位)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负责省政府政务值班和全省突发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单位)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7.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8.组织办理涉及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口岸与物流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省口岸运行、大通关协作和物流业发展工作。
10.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11.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文史馆员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的组织、服务工作。
12.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13.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省政府办公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运转中枢和参谋助手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升“三个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政府办公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
2.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要文件交换站
6.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21,587.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7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收入预算21,587.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05.61万元,占12.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81.57万元,占87.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支出预算21,58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7.93万元,占43.77%;项目支出12,139.25万元,占56.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87.1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预算总数增加6,47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81.57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5.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91.35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5.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81.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96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6.94万元,占88.70%;教育支出3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68万元,占3.42%;卫生健康支出533.66万元,占2.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万元,占0.65%;住房保障支出835.29万元;占4.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314.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355.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用于机关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55.3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参事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73.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2.59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方面的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7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20.4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6.3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3.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83.96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口岸物流事务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7.82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47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发放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4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4,23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3.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3.3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4.29%。主要原因是结合近几年公务接待费开支水平,调减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现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小型汽车49辆、越野车15辆、多功能载客车11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3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及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到基层指导调研、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委省政府决咨办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12.9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1.61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16.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建设服务、网络运维服务、设施设备维修服务、车辆运维服务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政府办公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5辆,其中:小型汽车49辆、越野车15辆、多功能载客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参事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放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二十二)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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