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3〕269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地区(单位)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如数(详见附表)。该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资金使用方向,尽快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同时,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按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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