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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镇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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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1〕6号)精神,财政厅牵头,省委编办、教育厅、民政厅等6个厅局负责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财政厅聚焦工作任务,完善支持政策,强化对下指导,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要求,我厅在厅内会同改革工作涉及的处室建立了工作专班,由厅领导牵头,负责“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日常工作,包括文件起草、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2021年上半年,主要厅领导和分管厅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注重示范引领。为稳步推动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我厅研究制定《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结合两项改革后基层公共服务供需现状,会同民政、教育、农业农村、司法4个部门在居家养老、儿童关爱、学前教育、植物保护、人民调解等10个领域选取全省41个县(市、区)开展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覆盖五大经济区。民政、教育、农业农村、司法等试点业务牵头部门根据自身试点业务特点,分别出台本领域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地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工作方案和试点方案。

   (三)加强上下联动。作为牵头单位,财政厅上半年专门组织两个调研组分别赴遂宁、阿坝、达州等地进行调研检查,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准确把握方向、积极探索创新,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同时,专门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川财综〔2021〕12号),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及时报送主要做法、阶段性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典型案例等信息。根据各地信息报送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将一些地方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下发全省学习借鉴。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策制度不断完善。2021年,按照省两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厅制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在基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全省21个市州均已出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工作方案和本地试点方案,一些市县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制度措施。如遂宁市通过梳理全市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制定了《2021年遂宁市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目录》,涵盖35项具体购买事项;船山区出台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乡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试点项目稳步推进。据统计,省级试点项目涉及387个乡镇,试点项目资金合计4,274.69万元。目前,试点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到位,全部正在稳步实施,其中广汉市、达州区、通江县、茂县等地负责试点的乡镇购买服务项目已经全部完成。

   (三)改革成效逐步显现。2021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在乡镇基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逐步扩大,项目呈现明显增长态势。据统计,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共实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179个,同比增长18.64%,项目资金合计620,681万元,同比增长12.03%。从实施的项目类别看,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性服务项目占比接近80%,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制度办法有待完善。一些地方购买服务目录不够完善,分行业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政策内容把握不准。由于政府购买服务在基层起步较晚,还属于新鲜事物,一些地方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在政策把握、项目实施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承接主体培育不足。乡镇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普遍资金规模小,附加条件较多,一方面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不愿参与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限制,部分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力量不足、数量有限,制约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步伐。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完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出台《四川省支持乡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快修订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并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完善本地区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乡镇购买服务具体政策措施,不断健全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

   (二)研究出台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研究制定《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督促各地对照省级目录,结合当地实际,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提出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研究制定本地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半年,我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工作进度相对较慢的市县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调研督查工作,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提炼经验亮点,通过印发简报等形式对各地既有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指导试点地区更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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