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和内部管理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今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全面建立随机抽查制度。检查对象是通过会计监督检查管理软件中随机抽查模块选取确定(被举报以及两年来未开展自查的事务所直接列为检查对象)。检查数量为70家(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情况,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是否真正树立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在审计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业务收费、人员资质、业务报备等情况。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周力
联系电话:(028)86711864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12楼16号
邮 编:610016
附件: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