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要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方案》指出,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此,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方案》,乡村建设的重点包括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以及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等。
《方案》强调,要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加强投入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重点积极予以支持;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二是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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