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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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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四川省财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c.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7259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四川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980条。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3次预算调整以及2022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等,同时督促省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做好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预决算公开范围的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主动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涉及44个项目,资金总量971.96亿元。及时更新调整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张目录清单和相关收费文件。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控制和防范水平。加大对财政重大政策、重大资金分配等信息的公开、解读力度,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4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及时办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印发《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分解任务至职能处室,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和责任,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内容审核把关,提升发布质量,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厅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数据等财政信息。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不断扩大“四川财政”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12条,订阅数达到13.8万人。规范厅长信箱办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2年收到厅长信箱来信380件,办结380件。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室(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日常监管,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4

 1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1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1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需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工作质量,推动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财政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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