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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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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财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四川省财政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5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c.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7269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公开载体建设、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了《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113条。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省人代会批准20个工作日内,集中统一公开了116个省级部门和874个省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信息。有序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公开披露我省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10个批次发行相关信息。主动公开76个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涉及资金1300亿元。新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公开直达资金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资金分配情况等信息43条。及时更新调整并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张收费目录清单。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风险控制和防范水平。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将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文件同发布、同公开,加强对财政重大政策、重大资金分配等公开、解读的节奏和力度,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信息审核程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维护。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整合调整专栏设置、优化完善网站功能,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数据等财政信息。做好新媒体建设和维护工作重点发布民生政策、热点时事信息完善厅长信箱办理规程,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全年办理厅长信箱来信300余件,定期更新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3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由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根据职能提交公开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处室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读网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的日常监管,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46

 1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12.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2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

2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3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省政府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发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财政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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