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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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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网站(www.sccz.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726953;电子邮箱:sczt@sc.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财政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专项资金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实效明显增强。
  (一)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重大信息审批制、保密审查机制、每日读网纠错机制、通报考核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高效和信息安全。制定《四川省财政厅“厅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厅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重点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发布及时。
  (二)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制定了《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处室(直属单位)责任分工。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考核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准确;驻厅监察室加强对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拓宽公开渠道。积极运用新媒体,在新浪网开通“四川财政”官方微博,发布权威财政信息,为群众了解财政工作、知晓民生政策提供便利。同时,完善我厅互联网站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供便民服务。通过厅门户网站“政策咨询”、“厅长信箱”、“征集调查”等栏目,切实加强与网友的互动交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政府收支总预算、总决算。首次实现省、市、县财政总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省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其中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等部分重点支出科目已公开到项级科目;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已公开到项级科目。
  2.部门预算。进一步扩大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公开部门预算的省级部门由上年的55个增加至75个,达到报省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个数的80%以上。部门收支预算均公开到款级科目。同时,省级54个部门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同时,全省所有市(州)本级部分部门公开部门预算,51个县(市、区)本级部分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全省13个市(州)本级、37个县(市、区)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
  3.“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的省级部门由53个增加至73个。公开内容新增出国团组、出访人数、出访地点和车辆购置数量、车型、价格、保有量等内容。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互联网站上公开省本级201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省级52个部门也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全省所有市(州)本级均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0个县(市、区)本级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全省所有市(州)本级、38个县(市、区)公开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
  4.重大专项资金。全年向社会公开公示资金项目67个、涉及资金总额886亿元,项目个数和资金总量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5.财政厅部门预算、决算。通过厅互联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厅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和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主动公开我厅“三公”经费2012年决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预算情况说明。
  6.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在厅互联网站及四川日报等媒体上公布《四川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3)》。经过两次清理、三次发文规范收费工作,我省保留的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13项,成为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7.突发应急信息。“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坚持每天向省政府应急办报送接收芦山地震捐赠资金情况,同时通过厅互联网站和省政府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接收捐赠资金情况。
  8.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全年发布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68件。
  9.政务工作动态。重点公开了大型政务活动、工作动态、财政政策、资金下达、“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情况。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将我厅互联网站作为全省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2013年共更新发布各类信息402条。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信息253条,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向社会发布财政信息近1800条。积极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信息,与厅互联网站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积极发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指导有关下属机构做好“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财政会计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积极组织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宣传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关情况。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118篇(次),重点宣传财政发展思路、财政民生政策以及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情况。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公开。认真组织参加省纠风办和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阳光政务》行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重点公开芦山地震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筹措、使用情况,促进资金规范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通过档案查阅公开。积极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全年共接待社会各界档案查阅2人(次),利用档案2卷(件)。
  5.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14件,连续多年实现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和投诉率为零的良好成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7件,其中:信函申请公开20件,现场书面申请公开7件;属财政资金类信息17件,属其他类信息10件;全部或部分公开1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7件。我厅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程,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依法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新媒体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巩固政府预(决)算公开成果,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省、市、县三级将实现全面公开。加强对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提高全省预算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二)开通政务微信。为增强财政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2014年我厅将开通政务微信公众账号,与厅互联网站、政务微博实现互联互动,提供更加亲民便民的信息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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