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725935)。
一、概述
2011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和《实施办法》为指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公开渠道,促进全面提升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组织机构。省财政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深化政务公开,以信息公开推动效能建设,以信息公开服务财政改革发展。2011年,在财政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厅在厅办公室单独增设了信息科,配备3名专职人员,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牵头协调、指导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强化和落实公开责任,明确厅内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和单位确定1-2名信息员,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组织有序、职责明确、专人负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依法有序、稳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协商会审机制、监督受理机制,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2011年,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川财办函﹝2011﹞2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川财办﹝2011﹞17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同时,制定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1﹞84号),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以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专项资金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载体建设。为确保四川省财政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按期开通,我们认真做好网站功能定位、优化版式设计、初始信息导入等基础工作,并召开了加强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视频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厅网站于2011年6月正式向公众开通,具备了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交流互动三大功能。网站上线以来,点击率不断攀升,日均点击率已超过千次。同时,于2011年末开发建设了四川财政会计网,作为全省会计信息的统一公开发布平台,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服务和便利。
(四)严格考核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激励约束机制,纳入厅机关内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在厅机关内部目标管理考核中,首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科学量化考评,对应公开未公开、延误公开时限等情况分别扣除不同分值,进一步增强了内部各单位公开财政信息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1.政府收支总预算、总决算。通过互联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0年财政决算报告,以及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决算表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表等重点预算信息。细化预算公开科目,2011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部分重点科目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基金收支预算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首次向社会公布全省月度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2.部门预算信息。2011年,我省启动了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包括省财政厅在内的省政府23个组成部门、1个直属特设机构和14个直属机构共38个省级部门,按照确定的统一规范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
3.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专项资金。通过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政策标准、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2011年,省财政公开公示专项项目33个,涉及财政资金达到412.27亿元,比2010年增加184.69亿元,大幅增长81.2%。
4.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全年发布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81件。
5. 政务工作动态。重点公开了大型政务活动,全省财政业务工作动态、财政资金下达和解读相关政策等方面情况。
(二)公开主要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将省财政厅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全省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2011年网站更新发布各类信息489条。认真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全年报送政务信息及各类公告公示超过10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栏目发布信息157条。同时,在我厅负责维护的“财政预算和支出”栏目更新信息60条。认真抓好“四川政府采购网”等业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作用,2011年,全省发布采购公告32834条,采购结果公告26396条,发布采购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等信息12条。通过财政部互联网门户网站“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向社会发布全省各级财政信息超过2000条;通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发布有关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等。
2.新闻媒体公开。2011年,我厅在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127篇(次),重点宣传了财政部门支持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落实民生政策以及推进管理改革等方面情况。
3.《阳光政务》热线公开。认真组织参与省纠风办和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阳光政务》行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主动宣传介绍预算收支安排和财政民生政策,接听并解答了15位听众提出的15个问题,对涉及的涉农补贴发放、灾后房屋重建、村级道路建设等问题积极跟踪、认真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4.档案查阅公开。为方便公众查阅财政信息,我厅2011年共形成永久档案94件、30年期档案2248件,10年期档案899件。在此基础上,积极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全年共接待社会各界档案查阅6人(次),利用档案6卷(件)。
5.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大政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力度,切实提高现场办结率;支持电子政务大厅建设,逐项印制办事指南,制作示范文本,按要求开展网上办事服务。2011年,省财政厅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69项,实现了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和投诉率为零的良好成绩,并荣获省政务中心授予的行政效能建设二等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厅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均为信函邮寄申请。我厅依法依规、认真办理,并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1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逐一向申请人作出了认真答复,未收取任何申请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行政机关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以来,我厅在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载体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各界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载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改进措施是:
(一)继续完善公开载体。以做好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填报和栏目维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门户网站建设,不断细化丰富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和便民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在2011年主动增加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月度通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加大专项资金公告公示力度,力争全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总量规模实现大幅增长,并加强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三)切实增强公开时效。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办法,按照法定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要求,强化监督制约,督促内部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