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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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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21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科研所职能简介

承担财政改革、财政经济调研任务,指导组织全省财政科研工作,开展科研协作与交流,编辑出版《四川财政与会计》内刊。

(二)研所2021年重点工作

1.开展年度课题研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财政课题调研。二是完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国财政学会)、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安排的课题研究任务。三是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财政科研的新动态新成果,报送领导决策参考。四是结合四川财政改革发展和基层财政工作实际需要开展调研工作。

2.编辑出版12期《四川财政与会计》内刊。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以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乡村振兴及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为宣传重点,优化《四川财政与会计》栏目设计,提升组稿和编审质量,增强财政宣传引导力、影响力。

3.做好第三轮财政志编纂前期准备工作。遵循“修志问道,以启未来”要求,按照省志编委统一安排,持续做好四川财政改革发展相关史料搜集整理工作,及时编纂报送年度大事记,为第三轮财政志编纂工作做好资料储备。同时,按照省委党史室要求,组织编报《四川小康建设大事记》财政部分内容。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科研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研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334.4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科研所安排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科研所2021年收入预算33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科研所2021年支出预算33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3万元,占77.1%;项目支出76.6万元,占22.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科研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4.4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科研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4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9.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24万元,占7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4万元,占17%;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21.35万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6.25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科研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科研所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科研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科研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科研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科研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科研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科研所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的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21年单位预算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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