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厅职能简介
1.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州)和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全省性财税立法规划建议,负责组织起草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省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 (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政厅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力增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定财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更好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提供坚强保障。
2.加力抓好收支预算管理,确保实现预算紧平衡。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等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全省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达到16%,省级达到18%。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严把支出关口,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不出台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确保实现预算收支紧平衡。
3.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防疫情稳增长。支持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支持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畅通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传导机制,通过赋能增效激活各类市场要素发展潜能。支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统筹用好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和使用进度,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完善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财政政策。
4.加力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支持办好30件民生实事,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全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加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后,全省民生投入占比稳定在70%以上。集中财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整体提升脱贫攻坚成色和质量。推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将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增加普惠优质的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服务供给,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支持开展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各类隐患排查和整治,做好地震、洪灾、泥石流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加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财政运行可持续。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研究制定应对措施预案。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扎实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在部分地区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两年行动。建立“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管理新机制,重点做好“三单列三专项”工作,持续兜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
6.加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对接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稳妥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贯彻中央部署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提出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建议。探索建立财政产业发展资金分配与项目产出效益挂钩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支持加快组建四川银行。继续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四川省财政厅机关、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厅2020年收支总预算19248.0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86.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等3个单位预算共计2555.31万元,扣除新增单位预算因素,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68.9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厅2020年收入预算19248.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77.14万元,占13.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70.91万元,占86.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厅2020年支出预算1924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2.45万元,占49.73%;项目支出9675.6万元,占50.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厅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22.0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86.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等3个单位预算共计2555.31万元,扣除新增单位预算因素,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68.9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70.9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1.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4.47万元、教育支出3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70.9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10.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等3个单位预算共计1241.01万元,扣除新增单位预算因素,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0.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3.3万元,占84.5%;教育支出32.80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26万元,占5.24%;卫生健康支出587.88万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1078.67万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553.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1.9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及财政周转金清理支出、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宣传、国库支付管理等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3869.8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07.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18.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全省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全省财政票据印刷费等。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财政干部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2.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7.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49.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9.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20.0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9.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8.0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38.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439.94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7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6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1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出国(境)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厅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6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因公出国(境)任务。
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计划用于出访交流活动、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我省财政与国际及港澳台间的交流合作,为四川财政管理开拓视野,提高我省财政管理水平,达到宣传四川、学习先进的目的。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16辆,商务车6辆,越野车3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80万元,用于2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财政厅下属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46.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529.78万元,下降19.80%。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92.6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财政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财政厅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相关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