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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守护一江清水!四川财政助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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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203个国考断面、142个省考断面、285个水功能区水质首次100%达到优良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全国领先。

当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一幅碧水蓝天的美丽生态画卷正在全省铺展,四川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真金白银”守护一江清水,全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多元投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安排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33.9亿元,以小流域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攻方向,支持地方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等。安排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7.5亿元,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2.5亿元,支持泸州、广元、广安、绵阳等四市海绵城市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实施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贴息政策,省级安排贴息资金1.42亿元,引导超过200亿元金融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支持108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建设。

强化生态补偿,构建流域治理新格局。与云南、贵州续签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与甘肃续签第二轮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长江黄河出川国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地表水Ⅲ类以上,有力保护两大流域水质稳步改善,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四川成为全国首个在长江、黄河干流均建立跨省补偿机制的省份。“探索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域治理 因河施策’模式”入选省委改革办发布的2023年度四川改革典型案例。

强化激励约束,调动地方治水积极性。印发《四川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建立省对市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考核机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水环境质量激励考核奖补资金2亿元,结合各地环境治理任务轻重,形成“梯次激励、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全省42个县()得到正向激励,获得激励资金5500万元,地方政府“治水”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以充分调动。

强化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导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市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将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并在下年资金分配中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因素。2024年,在分配水污染防治资金时,对预算执行率排名后五名的市(州)扣减10%的资金,对应奖励分配给预算执行率排名前五名的市(州);在分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时,绩效评价结果占比达到30%,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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