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明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等内容。
《措施》提出,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以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落实电商平台对网络经营者资格和商品的审查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时纠正制止网络侵权行为。
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方面,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鼓励内外贸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推动电商平台、产业集聚区等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信用环境。
《措施》明确,要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共保、再保等形式,提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四川省近年来不断出实招,求实效。2022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联合实施细则》,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物流相关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同时大力发展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服务市场,建立成渝地区信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对接机制,推进成渝地区信用体系一体化,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依法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力度。2023年9月,四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新八条”出炉,明确提出要持续提供更优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对省内中小微企业支持保障,精准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等。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