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昌县财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守信的原则。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当事人采购行为,加大对政府采购计划、信息发布、采购进口产品和采购方式变更以及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
二是政府采购建章立制。制定了《平昌县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规范采购人内部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畅通供应商投诉和举报渠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畅通供应商投诉和举报的渠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提出的投诉,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使全县的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五是严肃处理处罚。加大对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公示政府采购失信信息,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来源:信用中国(巴中)、平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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