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诺”代“证”,眉山市司法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律师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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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眉山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申请人袁女士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署了《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告知承诺书》,郑重承诺其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工作人员审核袁女士递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后,眉山市司法局出具同意袁女士申报专职律师的初审意见并快速上报省司法厅。不到一周,袁女士顺利领取了律师执业证。“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就是好,不然我都不知要何时才能取得律师执业证。”袁女士激动地说。
  近年来,眉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方式,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纳入告知承诺制试点,由申请人签署《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或无故意犯罪记录公证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仅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为强化眉山市律师队伍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经济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加强制度设计,规范办理流程
  2021年8月,眉山市公布了《眉山市司法局市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明确把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等28项证明材料纳入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只要申请人承诺其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事项,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将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只需签订告知承诺书即可,不用再“跑腿”开证明。
  细化便民措施,做好宣传指引
  为确保办理高效便捷,眉山市司法局对前来申请律师执业等事项的群众,主动告知“承诺事项”和“承诺方法”,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提高群众申请律师执业的便捷度。同时主动对接司法厅,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律师综合信息系统等平台上传相关告知承诺书模版,便于群众下载填写。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咨询解答,对于符合告知承诺事项的,积极引导及时办理。
  及时核查核实,强化事后监管
  眉山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审查职责,通过发函委托调查等方式定期联系市公安局,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核实。切实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强化责任追究,提醒申请人如实承诺,否则将面临撤销执业证、被行政处罚等,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眉山市司法局、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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