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纳税人陈先生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来到眉山市政务中心办理契税业务。按照政策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契税减按1.5%征收的政策,但因时间紧,陈先生并未前往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家庭住房情况的相关材料,也未携带家庭成员信息材料。税务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陈先生介绍了另一种资料提交的方式,即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以通过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家庭成员、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书面承诺,即可在不提交住房情况查询结果、户口簿及结婚证等材料的情况下办理契税缴纳业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陈先生通过填写《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顺利办结了该项业务。
一直以来,不动产交易事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业务量大,涉及的相关证明多,从申请登记到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存在环节多、成本高、耗时长等问题,群众难以获取相关证明,四处跑、找证明的情况普遍存在,一直是群众办事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眉山市税务局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工作部署,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涉税费事项容缺办理。办理购房减征契税、售房免征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义务和法律责任告知一次性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后,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自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以来,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平均业务办理时间大大减少,既节省了群众的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还促进了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减负降压的同时,税务部门严守税收红线,建立了事后在线核查机制。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相关业务,对未能遵守承诺的办事企业,不再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对失信者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
眉山市税务局通过加强纳税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努力构建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型征纳关系,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创造了条件,让诚信成为守信纳税人、缴费人的“通行证”,切实为群众“消痛、疏堵、解难”。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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