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省有关“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高效、和谐、开放的营商环境,实现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德阳市多部门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工作机制,在行政监管、审批服务、惠民便企、基层治理等政务服务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实践信用承诺制度,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事前事后监管,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
推出便利化措施,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德阳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探索行政审批便利化改革举措,出台了《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审批“容缺后补、告知承诺”便利化措施指导意见》,对在企业登记、特种设备使用、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及食品生产等行政许可过程中实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便利化措施,并对应编制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依托告知承诺,在申请人申请资料不全或相关资料暂不合规的情况下,采取先办事,再容缺后补的审批程序,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细化工作举措,推动行政审批质效提升
德阳市住建局响应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部署,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工作机制。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服务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报主体需补充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服务对象作出信用承诺后,按正常流程容缺办理。该服务优化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审批办理便捷度,方便了企业和办事群众,营造了“便民、利企、亲商”的良好营商环境。
为确保“容缺办理”机制更加规范高效,德阳市住建局还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配套制定发布了《建设工程容缺承诺事后监督机制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对容缺承诺适用范围、申请原则、承诺流程及事后跟踪催补机制、失信责任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明确,建立了《容缺受理台账》《容缺承诺定期跟踪记录》《容缺承诺失信单位名录》3张表单,以三单串联起“承诺容缺、履诺跟踪、失诺惩戒”三大节点,确保了“容缺办理”制度规范高效运行。对未按承诺时限补齐容缺资料的,该行政许可作废,并将申报主体容缺失信行为纳入承诺失信记录,三年内不再接受该申报主体任何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申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德阳市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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