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信用修复管理实施办法》 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四川新闻网、自贡市市场监管局、信用中国(四川)

分享到

  近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对信用修复范围、修复条件、修复流程、修复材料进行了明确和优化。
  《办法》进一步鼓励失信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自新,重塑良好信用,引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后尽快修复企业信用。一般行业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期满六个月的,可申请信用修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的,可申请修复。
  《办法》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免于处罚、不予处罚信息,以及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信息不予公示。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三个月的,由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停止公示,无需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积极向企业宣传修复渠道、修复条件,注重惩教结合,进一步提升执法温度。
  该《办法》的出台加强了各有关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协同联动,实现了修复结果互认共享,同时也将更好地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提供指引,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提升信用水平与市场竞争力。

文章搜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