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同达”!彭州探索信用修复新机制,帮助2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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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服务企业、护航发展的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深入推进“信用彭州”建设,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彭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四书同达”改革实施办法》,在增强经营主体信用意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保护经营主体知情权,鼓励和引导纠正失信行为、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截至目前,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消防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已通过“四书同达”为全市51家企业送达文书,帮助2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下一步,彭州市信用办将持续推动落实“四书同达”助企服务机制,常态化推进助企纾困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工作,持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书同达”
  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动信用业务指导前移,切实提升政府部门信用服务供给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2024年5月起,彭州市实施信用修复“四书同达”助企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助力企业安心发展。


  “四书同达”是什么?这是指各行政执法机关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信息修复指南》。
  优化工作措施
  护航企业安心发展

  除了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外,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过程中,彭州打出一套“组合拳”。
  优化服务,彰显监管部门温情执法理念。按照“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原则,彭州市行政执法机关在裁量基准范围内,对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不予处罚的经营主体单独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协助、引导、支持企业内部合规建设。同时,主动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切实保障违法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推动从“企业自发申请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帮助因行政处罚失信的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业务前移,提升经营主体守法诚信意识。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行政执法机关点对点、面对面引导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政策知晓率和失信信息修复率,避免经营主体因未能及时信用修复导致失信行为在财政资金补贴、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健全机制,促进信用修复高效快捷办理。市级各部门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四书同达”改革。四份告知书明确了信用信息公开网址、信用异议申请、信用修复流程及信用服务联系方式,便于经营主体快捷办理信用修复。为及时掌握企业信用需求,提升信用服务的主动性,同步建立了企业信用服务回访制度,对开展信用修复、异议申请企业建立跟踪台账,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信用修复等信用服务效果,定制化开展专项培训和宣传教育,营造“知信、用信、守信”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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