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作为经营企业,应当以诚信为根基,以诚信谋发展。为了守护好企业诚信根基,近年来,简阳法院采取能动执行举措,帮助企业努力修复信用,努力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氛围。
2017年,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进行生产加工,约定从2017年起,5年内分批向乙公司委托9600吨以上的加工订单。乙公司为了完成订单,积极扩建厂房,购置了生产设备等。
2018年,乙公司在完成500吨左右的订单时,因环保问题被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生产,但经过整改后很快恢复了生产。但甲公司以此为由,不再向乙公司提供订单任务。乙公司多次催告,甲公司一直未按双方的协议履行,遂于2022年6月将甲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320万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按时履行违约金,乙公司向简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简阳法院在执行中发现,甲公司因其产品技术达不到标准及原产品已更新换代,已经进入停产状态,目前通过出租部分厂房每年获得120万的租金来维系公司运营,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技术问题。厂房是甲公司唯一的资产,如果拍卖了,甲公司只能申报破产。
考虑到双方均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对两家企业进行调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通过专业机构对该案对涉企经济的影响进行评估,努力既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要挽救企业的生存希望。
为此,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逐渐缓解双方的抵触情绪。经过多次协调,双方同意,甲公司前期履行150万元,剩余款项支付分批履行。
为确保执行顺利兑现,执行法官提前制定了履行督促、失信预告方案等,专门向甲公司分析利弊、释法说理,甲公司在三天内如约履行了第一批款项。乙公司收到款项后,对剩余款项的支付愿意给甲公司足够的缓冲期,也表示愿意再次与甲公司进行生产合作。
考虑到相关信息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法院立刻解除了甲公司的限高措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剔除。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企业“轻装上阵”,重焕生机,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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