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对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价,达到规定标准的,向全社会进行公示、表彰,是弘扬企业诚信守约的行为。在四川,是否“守合同重信用”已经成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衡量当事人合同信用的重要标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将成为招投标优先考虑对象。通过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为加强全市合同履约领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新申报企业需在成都市注册登记满三年,符合《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且在公示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即日起至9月30日,自愿申报企业需登录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走访核查、推荐上报等流程,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条件的企业在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成都信用网上予以公示。
《通知》强调,要确实通过企业公示工作,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约,增强信用意识、合同意识和自律意识,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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