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着力打造更加公平诚信的政采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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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创新,以纵深推进政府采购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高效运用“加减乘除”组合拳,着力打造更加公平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统计显示,2022年全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1435个、金额达16.89亿元,其中,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13.57亿元、占比达80.4%,并为36家(次)中小微企业发放“蓉采贷”5703万元。
  据了解,以上成绩的取得与双流区财政局采取的“加减乘除”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密切相关。
  双流区财政局坚持强预期,在落实稳定经济政策上作“加法”。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双流区财政局一方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重要环节信息,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今年以来,公开政府采购意向811个,签订合同1435个,实现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另一方面,双流区财政局创新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分类评审机制,使采购文件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供应商响应内容更加完整准确。今年,全区完成需求评审项目741个,审减金额1.33亿元,审减率4.6%。为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双流区财政局制定《关于印发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通过提高对中小企业供应商预付款比例、价格扣除等手段,阶段性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今年全区签订采购合同16.89亿元,其中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13.57亿元,占比达80.4%。此外,出台《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从采购需求、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角度出发,明确采购文件35个问题种类和66个具体表现形式,并附以典型案例,负面清单文件印发给全区各单位对照审查,着力从采购文件编制上防止违规实施政府采购行为发生。
  双流区财政局坚持降成本,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上作“减法”。为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全面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全区取消各类保证金约920万元,节省采购文件工本费约130万元;清理2020年以来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延期支付尾款采购合同共计363个、金额3634.88万元,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同时,双流区财政局积极搭建“政企银”互动对话平台,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并充分发挥“蓉易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将符合条件的“蓉采贷”贷款纳入“蓉易贷”风险补偿范围,精准支持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信用贷款,重点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含)以下的首贷和信用贷款。今年“蓉采贷”融资产品承接全区政府采购项目36家(次),发放贷款5703万元。
  双流区财政局坚持多举措,在政府采购服务效能上作“乘法”。一方面,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链条管理,从4月1日起,全区全面推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实现采购项目从预算—计划—公告—合同的全链条管理。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建立对集采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智慧政采移动操作终端”监督管理机制,对不按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另一方面,创新举办“企业咖啡时——政府采购专场”,重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就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蓉采贷”融资方式、采购项目机会清单等企业关切的信息进行答疑解惑,现场收集企业关切问题和诉求36个,限时办结回复率达98%,满意率达100%。先后走访9个镇街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等10个区级部门,针对采购人主体责任、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进行上门指导服务。为加强队伍建设,双流区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多批次对全区200多名政府采购专管员进行培训。并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1个单位采购专管员完成了跟班学习,采购专管员的实操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双流区财政局坚持筑底线,在监督管理清除壁垒上作“除法”。一方面,创新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审查,组建成都市双流区招投标合同审查委员会,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机制,从制度上规范采购要求,增强采购准确性。今年全区已审查39个重点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7.05亿元。同时,扩面开展监督检查,双流区财政局组织对采购单位的100个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集采机构进行年度考核,今年重点对采购单位未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和未及时履约验收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查促改。另一方面,创新完善政府采购监管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发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单位在政府采购监管中的联防联控作用。2022年双流区财政局办结举报、投诉件17件,比2021年减少9件,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呈下降趋势。2022年协助纪委办件10件;主动向区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件,责令6家单位就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对1家单位政府采购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持续增强部门联防联控,助力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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