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办发规〔2022〕32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信用建设,根据“信用河南”建设要求,结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学习党中央关于新时代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采取有效举措,全面融入“信用河南”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以信用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教育信用保障。
二、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1.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对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教育基础信用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准确归集。在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基础上,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涉及教育行政事项信息,在行政决定产生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据各学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学术学位论文等领域诚信教育和管理,营造诚信文化氛围。在德育先进集体、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创建活动中,将诚信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综合考虑。
3.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各级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建立学校、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办学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与年检、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选表彰、年度考核等挂钩,加大对违规招生、乱收费、虐童等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强化文明校园创建中的诚信建设要求,在测评体系和考核标准中增加诚信建设内容,将重大失信事件列入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机制和教师信用评价机制,依法依规依程序对教师严重失信行为和师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戒。
5.推动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在招生、考试、项目申报、职称评定、学生资助、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数据统计、科研活动、学校(机构)设立变更等方面实施信用承诺制。鼓励民办学校、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建立履约践诺跟踪机制。加强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背信用承诺的主体,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整治。
6.健全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推动学校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教育预防、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学校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对学术造假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
7.加强信用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高校开设信用相关学科专业或方向,引导支持相关本科高校加强信用管理相关学科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报送
省教育厅各处室要结合业务职责,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信用建设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做好相关信息归集报送、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办学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学生诚信评价和考核机制,依托主流媒体、政务窗口、学校(单位)宣传介质等载体加大诚信知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诚信事迹的宣传力度,传播教育系统诚信文化,并适时将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情况和信用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信息报送形式报省教育厅,我厅将在教育系统进行宣传,并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推送。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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