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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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围绕“指标、对标、目标”三个维度,进一步巩固提升信用平台、信用信息、信用监管、信用应用等工作质量水平,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重点领域信用管理机制,更好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
  (一)提升科研诚信建设水平。全面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将审核结果作为科研项目申请、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提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及学术论文的诚信管理制度。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严厉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和职称评定不诚信行为,对科研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二)打造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标杆城市。聚焦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深化试点工作成果运用,优化分级分类指标和信用评价模型,探索推出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依法依规开展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盗版侵权、非正常专利申请等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涉知识产权类判决的执行力度。
  (三)深化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强化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广州市《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严格落实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措施,规范开展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探索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信用管理和信用应用,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健全覆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探索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开展老字号企业信用品牌建设,加强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的认定、培育和保护,打造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
  (四)加强综合型流通支点城市信用保障。加强物流领域信用建设,开展流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完善食品、医用耗材、农产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生鲜产品等重要产品溯源体系,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落实药品、化妆品溯源机制,协同推进产品溯源和生产流通主体信用监管。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探索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力等领域,建立合同履约跟踪监管机制,加强合同履约信息归集和应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公共信用平台披露自身合同履约、资质能力等情况。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诚信守法交易。
  (五)完善分配环节信用制度。构建“信用+政策兑现”服务体系,形成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风险监测、事后信用奖惩及信用修复等全链路服务闭环,助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深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加大A级纳税人培育力度,推广“广州税信码2.0”。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领域信用监管,推进企业工资监控预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类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探索建立劳动用工、招聘求职信用互查机制。落实社会保障、社会保险领域信用管理措施,依法打击骗取社会救助资金及物资、社会保险待遇、就业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障基金等行为。建立慈善组织信用档案和活动异常名录,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加大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加强诚信消费环境建设。推动在重点消费领域探索实施一批“信用+”工程,积极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提升信用惠民服务效能。扩大就医信用无感支付“先看病、后付费”试点,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在促进医疗服务高效便民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打造广州特色的信用就医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家政“安心服务证”项目,优化实施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创新家政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信用管理功能,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文旅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文旅领域信用惠民惠企激励机制、长效互动机制,支持广大文旅企业打造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升级。探索完善商贸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机制,引导商圈、电子商务平台等开展商户信用管理,规范开展信用评价。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让利折扣、消费券发放等差异化商业优惠。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预付式经营领域监管治理,对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七)构建优质政务诚信环境。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优化政务诚信评价监测体系,落实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及时处置涉政府违约失信投诉问题。健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措施,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健全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加快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及时采取屏蔽措施。依法惩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八)强化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信用管理,推动加强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水资源、测绘、地质勘查等行业监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制度,支持评价红牌、黄牌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构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中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依法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
  (九)提升各类主体信用建设水平。健全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主体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教育等领域从业人员个人诚信记录。健全企业合规制度体系,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防范应对化解风险能力。加强国有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引领。建立优质合规民营企业“白名单”,推动构建“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服务机制。
  三、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更好融入支撑国际循环
  (十)优化进出口诚信环境。加大出口商品品牌认定力度,加强外贸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和信用管理,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加大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支持力度,优化重点产业链、重点市场、外贸新业态等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强化信保扶持政策宣讲和落实,提升普惠平台企业覆盖率。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对虚假出口等骗取退税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联合打击和惩戒力度。加快建设全球溯源中心,进一步拓展全球溯源体系的产业服务功能,构建完善以价值为导向的国际贸易生态链。
  (十一)加强外贸领域信用管理。深化海关登记备案企业信用服务,建立完善重点培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库,优化“培育—认证—规范—帮扶”全链条服务机制,加大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的培育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加快核心企业上下游及关联企业培育,支持更多企业通过认证并享受相应便利措施。落实海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等,充分释放诚信守法便利、违法失信惩戒制度效能。
  (十二)深化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支持依法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州分中心作用,及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资源集聚效应,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跨境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落实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做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引导企业合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高标准服务我市企业“走出去”。
  (十三)推进跨境信用合作。支持南沙区构建完善跨境信用工作体系,制定完善跨境信用标准,充分发挥粤港澳跨境信用服务联盟作用,结合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等工作,在信用领域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产品标准等方面深化与港澳等境外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探索跨境信用应用场景,协同推进“信用湾区”建设,助力推动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四、夯实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十四)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构建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推动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大力推广“信易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效能。推广“穗碳”企业碳账户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碳信用报告、企业碳排放表现等为绿色低碳和转型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推广运用“农融通”平台,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拓展信用村“整村授信”成果,强化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型农户等的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完善“信用+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应用,拓展以“农户信用绿码”为基础的乡村振兴特色融资产品。
  (十五)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管理。依托广州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平台等,加强对地方金融业态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跟踪,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依法严查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推动形成金融市场“零容忍”执法震慑。积极发挥信用信息作用,加大防范金融诈骗犯罪监测力度。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惩治逃废债行为。
  五、聚焦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塑造“信用广州”新优势
  (十六)强化信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提升对数据治理、分析展示、信用服务、效能监管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支撑保障能力,打造全国标杆性平台网站。优化市级信用监管子系统,探索打造信用应用等支撑平台,加强与相关业务系统的联通对接。定期更新发布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拓展重点领域信用数据覆盖面。构建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加强信用数据质量管控,提升归集质量和效率。防范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确保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零事故、信用网站意识形态零问题。依托“穗好办APP”,优化移动端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探索在公共数据运营等方面深化信用应用。加快广州“信易贷”平台迭代升级,对接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及场景化数据,深化创造性、差异化金融服务创新,坚持公益性原则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综合信用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
  (十七)构建体系化信用监管机制。深化信用承诺制度推广应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加快构建事前承诺与事中事后监管紧密衔接的承诺闭环监管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鼓励规范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行业信用评价深度融合应用,不断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推动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健全跨部门监管协作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中合理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开展信用修复、信用异议工作,加强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和告知提醒,探索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助力企业加快重塑良好信用形象。完善“信用广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系统的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十八)培育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优化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有序扩大公共、商业、金融和其他领域信用服务需求,促进征信、信用评级、信用咨询等市场化专业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市场公信力和综合竞争水平。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数据确权授权、数据开放等机制,推动公共、商业等多领域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促进信用数据应用和价值发挥。支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做好创造性、差异化征信供给。鼓励组建信用服务产业联盟、信用促进会等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助发挥信用行业资源整合作用,健全完善信用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区加大信用服务机构引育力度,争创省信用服务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区、信用经济试验区。
  (十九)营造浓厚诚信文化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教育实践,组织开展“诚信广州、文明有约”“诚信兴商、信用智创”“诚信兴商宣传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积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深入了解、广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各类诚信建设活动。深化网络诚信建设。推进诚信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新风。加强青少年等群体诚信教育,以及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支持开展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审及辖区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机制,推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一)完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修订实施《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编制失信惩戒措施部门工作指引,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信用综合评价、信用措施审查和失信惩戒运行反馈等机制,推动在制定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措施。优化完善公共信用服务工作架构,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精细化管理和高水平服务能力。探索优化守信激励措施,拓展信用创新应用,构建完善便企惠民场景生态,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引导作用。
  (二十二)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巩固、拓展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成果,深入推进“一区一品牌”信用建设工程和信用街镇(园区)建设试点,积极参与国家“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省信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区争创省信用县(区),打造一批差异化、品质化信用创新应用成果。鼓励各区、各部门围绕信用监管、信用服务、信用经济、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信用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探索开展区域信用激励联动、信用评价互认等,更大范围释放信用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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