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巴中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工作制度。
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工作机制,在送达“双书”过程中,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期限,同时,为违法失信当事人发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帮助重塑信用。
通过主动为失信主体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信用修复工作知晓度,对于指导督促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具有积极意义,有效降低了失信公示对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上市融资等方面的影响,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下一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完善相关工作台账,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主动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提供“线上”和“线下”服务,做好新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工作。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