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事关四川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和应用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信用中国(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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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等文件要求,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大数据中心起草了《四川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8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要准确、完整地采集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及时将企业公共信用数据共享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确保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准确。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每季度定期更新,评价数据以季末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有效、实时数据为基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到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差异化融资服务、惠民便企等各类工作场景中。对企业进行更细致深入的行业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对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等便利和激励措施。

  在涉及信息安全、异议申诉等权益保护内容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及数据管理、评价结果共享及使用、咨询申诉及异议处理、应急处理等制度,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建立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对虚构、篡改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者利用评价结果谋私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异议处理机制,对确因数据错误或数据更新不及时、不齐全等原因造成评价结果不准确的,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补充完善数据,重新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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