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12月7日,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区市场监管局,集体约谈了全市药品批发、药品连锁企业及部分单体药店代表共30余家。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兵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针对近期群众关注的相关药品市场情况作了通报,并就督促各药品批发、零售等经营者严格依法履行药品经营主体责任,强调要求: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经营者务必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履行药品保供的社会责任。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经营者要加强对门店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发挥好执业药师作用,做好用药咨询和合理用药指导,正确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合理购药,为群众科学安全用药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三是诚信守法自律。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行业价格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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