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发布。
据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共5章72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附则等。
据悉,《条例》将重点规范总体要求、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四个方面内容。
在总体要求方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智慧蓉城建设为支撑,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在市场环境方面。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明确负面清单、简化开办、自由迁移、歇业备案、注销退出、合规治理、助企纾困等内容。强化市场要素保障,明确加强政府引导融资、鼓励金融创新、规范金融服务、加强人力资源保障、鼓励创新创业、便利公共资源交易、便利跨境贸易、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内容。规范涉企服务,明确水电气讯公用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涉企收费和保证金等内容。
在政务环境方面。优化政务服务,明确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跨域通办、电子材料应用、政务数据管理等内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明确行政许可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投资项目审批、区域评估等内容。加强政企互动,明确优化政企沟通、主动提醒服务等内容。
在法治环境方面。加强立法保障,明确立法保障改革、政策宣传评估等内容。实施新型监管,明确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规范行政执法和检查等内容。优化法律服务,明确便利司法服务、多元解决纠纷、优化破产流程、保护知识产权、保障中小微企业权益、建设中央法务区等内容。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春建表示,《条例》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本地特色突出,全面总结了成都四轮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经验成果,融入“蓉易办”“蓉易贷”“蓉易诉”等城市品牌。二是保障改革于法有据,紧跟国家、省、市最新改革要求,明确11处鼓励依法探索的领域。三是协同举措丰富,全面衔接落实《关于协同推进优化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的决定》所列各项协同措施,作出23处具体规范,确保在地方性法规层面落实协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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