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07〕25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领导下,分统一培训、填报公示、评审检查、整改完善、总结评比等阶段,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从2007年开始,由近及远,逐年梳理以前的信息,确保 2008年2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及内容上网公开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信息的变更、增补等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统一培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办函 〔2007〕241号)要求,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梳理政府信息的规范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操作方法。
参训人员:各市(州)政府和省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时间:2007年9月20日前。
(二)填报公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要求对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后台在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上)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和部门。
完成时间:2007年10月10日前。
(三)评审检查。对各地、各部门梳理的政府信息、编制的指南目录、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和初步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时间:2007年11月10日前。
(四)整改完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改完善,探索建立政府公开长效机制的办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和省级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8年3月1日前。
(五)总结评比。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时间:2008年4月底前。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每周进行一次通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小组。全省成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督办室等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对政府信息编制及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尽快指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及联系人,抽调专门力量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此项工作。
(三)落实专项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时限要求紧、技术难度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级政府应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并将在《条例》施行前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准备情况作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四、规范要求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