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蒋东海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川府发〔2023〕2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征程上,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慷慨赴险,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蒋东海等有突出表现的29名见义勇为个人、3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接续书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汇聚强大正能量。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