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川办函〔2023〕7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经考核,省政府认定成都市双流区等21个县(市、区)为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被评定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地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站在更高起点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学习借鉴“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路网、提升管养质效、提级运输服务,推动农村交通“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实支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9日
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
(共计21个)
成都市:双流区
自贡市:荣县
攀枝花市:东区
德阳市:旌阳区
绵阳市:游仙区、平武县、北川县
内江市:资中县
乐山市:五通桥区、峨边县
宜宾市:筠连县
雅安市:石棉县、汉源县、天全县
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茂县
甘孜州:理塘县、稻城县
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