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川府函〔2022〕10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成府〔2021〕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是以低山丘陵自然景观为基调,以农文旅融合体验为特色,以洛带古镇、明蜀王陵、石经寺等人文景观为点缀,具有景观保护、文化体验、城市休闲、旅游度假、运动健身等功能的省级城市型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00.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8.99平方公里。由你市公布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功能分区等。
三、《总体规划》是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你市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要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完善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和文物古迹。
四、你市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机制,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如该风景名胜区内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特别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和列入整改清单的问题,应依法查处并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省林草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