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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39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6-17
  • 发布日期:2021-06-24
  • 文  号:川府函〔2021〕13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中国牙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府函〔2021〕13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壮大口腔医疗特色产业,全力打造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中国牙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支持“中国牙谷”纳入省级相关产业规划,指导资阳市编制“中国牙谷”发展专项规划。支持资阳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并扩区调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资阳市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产业扶持。支持将“中国牙谷”列为省级重点项目,鼓励国内外知名口腔企业落户“中国牙谷”,优先享受《支持医疗健康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打造“口腔+”“产学研销医养”全产业链生态系统,建设国际一流的口腔装备材料全产业链研发生产基地。支持资阳高新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国牙谷”打造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学校,打造院校合作平台,创建口腔职业技师学院,鼓励四川大学继续委派专家教授支持学院发展。支持在“中国牙谷”设立口腔医院、口腔医疗中心。支持“牙谷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支持中国牙谷承办国省各类展会活动。(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合作局、四川大学、资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审评审批。加快构建申报一站式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持续加强园区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支撑服务能力,畅通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加速口腔装备材料产品上市进程。做强四川省口腔装备材料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责任单位:省药监局,资阳市人民政府)

四、拓展产品市场。支持资阳高新区争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创建“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资阳分中心,争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和加工贸易东西合作产业园,鼓励建设行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公立医院采购“中国牙谷”产品。(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成都海关、资阳市人民政府)

五、建立创新体系。支持“中国牙谷”口腔诊疗装备纳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四川分中心建设方案。支持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牙谷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鼓励口腔装备材料关键技术攻关,并在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创新产品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资阳市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省级按规定给予牙谷申报企业后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大创新基地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支持“中国牙谷”打造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并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四川大学与资阳市深度开展校市合作。(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四川大学)

六、强化金融服务。鼓励省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等省级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省级国有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中国牙谷”发展,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牙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牙谷口腔创新企业优先纳入全省“五千五百”计划开展直接融资。在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资阳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资阳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依法设立四川口腔职业教育基金会,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参与募集。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银团合作等金融业务,提升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牙谷口腔创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财政厅、民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七、做优要素保障。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发展资金、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中国牙谷”发展。支持建设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养与产业体系相配套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国牙谷”项目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资阳市统筹保障,计划指标不足的,将视当年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科学确定资阳高新区电网建设标准,支持资阳高新区将符合条件的区域纳入国网A类供电区域,做好供电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川投集团、资阳市人民政府)

八、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省国资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参与的“中国牙谷”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协调“中国牙谷”建设与发展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资阳市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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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牙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1年06月24日 19时53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中国牙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府函〔2021〕13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壮大口腔医疗特色产业,全力打造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中国牙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支持“中国牙谷”纳入省级相关产业规划,指导资阳市编制“中国牙谷”发展专项规划。支持资阳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并扩区调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资阳市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产业扶持。支持将“中国牙谷”列为省级重点项目,鼓励国内外知名口腔企业落户“中国牙谷”,优先享受《支持医疗健康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打造“口腔+”“产学研销医养”全产业链生态系统,建设国际一流的口腔装备材料全产业链研发生产基地。支持资阳高新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中国牙谷”打造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学校,打造院校合作平台,创建口腔职业技师学院,鼓励四川大学继续委派专家教授支持学院发展。支持在“中国牙谷”设立口腔医院、口腔医疗中心。支持“牙谷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支持中国牙谷承办国省各类展会活动。(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合作局、四川大学、资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审评审批。加快构建申报一站式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持续加强园区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支撑服务能力,畅通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加速口腔装备材料产品上市进程。做强四川省口腔装备材料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责任单位:省药监局,资阳市人民政府)

    四、拓展产品市场。支持资阳高新区争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创建“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资阳分中心,争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和加工贸易东西合作产业园,鼓励建设行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公立医院采购“中国牙谷”产品。(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成都海关、资阳市人民政府)

    五、建立创新体系。支持“中国牙谷”口腔诊疗装备纳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四川分中心建设方案。支持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牙谷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鼓励口腔装备材料关键技术攻关,并在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创新产品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资阳市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省级按规定给予牙谷申报企业后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大创新基地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支持“中国牙谷”打造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并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四川大学与资阳市深度开展校市合作。(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四川大学)

    六、强化金融服务。鼓励省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等省级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省级国有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中国牙谷”发展,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牙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牙谷口腔创新企业优先纳入全省“五千五百”计划开展直接融资。在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资阳市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资阳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依法设立四川口腔职业教育基金会,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参与募集。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银团合作等金融业务,提升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牙谷口腔创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财政厅、民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七、做优要素保障。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发展资金、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中国牙谷”发展。支持建设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养与产业体系相配套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国牙谷”项目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资阳市统筹保障,计划指标不足的,将视当年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科学确定资阳高新区电网建设标准,支持资阳高新区将符合条件的区域纳入国网A类供电区域,做好供电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川投集团、资阳市人民政府)

    八、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省国资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参与的“中国牙谷”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协调“中国牙谷”建设与发展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资阳市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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