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川办函〔2021〕93号
教育厅、省体育局:
你们《关于建立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川教〔2021〕13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对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体育强省和教育强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各级政府落实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推动完善全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格局。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四川银保监局、团省委等14个部门(单位)组成,教育厅、省体育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工联系教育或体育方面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教育厅、省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人员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会。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人员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支持和促进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川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全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陈朝先 教育厅副厅长
朱 明 省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周 青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凯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廖永康 民政厅副厅长
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赖 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丁 湘 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叶长春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斌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孙 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合斌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
陈 宏 四川银保监局副局长
任世强 团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