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五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川办函〔2021〕8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农村交通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四好农村路”建设先进典型。根据《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经考核,省政府认定成都市温江区等25个县(市、区)为第五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被评定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先进经验,加强统筹组织,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全力将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支撑、当好先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2日
第五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
(共计25个)
成都市:温江区、新津区
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
泸州市:纳溪区、泸县
绵阳市:梓潼县、三台县
广元市:朝天区、昭化区、利州区
内江市:市中区
乐山市:马边县
南充市:高坪区
宜宾市:翠屏区、兴文县
达州市:开江县
巴中市:通江县
雅安市:荥经县
眉山市:青神县
资阳市:乐至县
阿坝州:九寨沟县、若尔盖县
甘孜州:康定市、石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