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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04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01-19
  • 发布日期:2021-01-19
  • 文  号:川疫指发〔2021〕1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的紧急通知

川疫指发〔202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要求,1月11日,我省启用了全省统一的健康码——“四川天府健康通”。从一周的运行情况看,很多市(州)、县(市、区)申领使用健康码的比例还比较低。为推动广大在川和来(返)川人员申领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全力做好我省冬春季特别是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策要求,统筹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应申尽申、愿申尽申”的原则,把宣传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刚性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快推进“四川天府健康通”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广使用。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广播、电视、报纸以及融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媒介的宣传推广作用,每日刊载或滚动播放“四川天府健康通”相关消息、短视频、动画、字幕、图解等,持续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疫情防控规定,制定相应的重点场所场所码应用管理措施,确保场所码管理要求落实到省、市、县、乡、村五级,做到全省重点场所全覆盖,督促重点场所分类落实人员出入扫码查验规定。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出行通行时“四川天府健康通”的“亮码”“扫码”等查验措施,要在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码头等场站和飞机、高铁、普通列车、长途客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校园、医疗机构、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酒店宾馆、景区、写字楼、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等人员流动频率较高和聚集较多的公共区域,通过海报、公告、易拉宝、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四川天府健康通”。

五、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宣传舆情组要统筹指导“四川天府健康通”的宣传推广和舆情引导工作,在全省营造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的良好氛围。

六、省应急指挥部将加大对各地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力度,在每日省应急指挥部调度会议上通报各地使用情况。

附件:“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的宣传推广,服务广大群众安全健康出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安排,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活动,深入宣传解读省委省政府推行全省统一健康码相关政策,服务广大群众正确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方便群众出行,为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学支撑。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起。

三、任务分工

(一)在微信、支付宝、“天府通办”APP等群众使用频率较高的应用平台接入“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月)

(二)组织省级媒体、市(州)主要媒体、新媒体等开展“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工作,通过短视频、广播、动画、图解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州)应急指挥部;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机构带头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申领使用健康码,引导带动身边群众正确申领使用。〔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四)在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码头等场站和飞机、高铁、普通列车、长途客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通过海报、公告、易拉宝、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群众申领和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等;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五)在校园、医疗机构、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酒店宾馆、景区、写字楼、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等人员流动频率较高和聚集较多的公共区域,通过海报、公告、易拉宝等形式宣传推广“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六)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融媒体平台开设健康码申领窗口。〔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

(七)向手机信号在川和漫游入川人员推送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维码方式方法的短信提示。(责任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八)发挥志愿者服务作用,积极引导帮助老人、儿童等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体注册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团省委;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九)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协调市(州)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好网上宣传引导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舆论支持。(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完成时限:长期)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细化宣传方案,落实宣传措施,创新推广模式,确保圆满完成推广使用任务。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自行下载“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资料(下载地址://m.pouringspot.com/10462/sctfjkt/sctfjkt.shtml),制作完成后及时在相关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地张贴宣传、播放。

(三)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在线咨询,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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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的紧急通知

  • 2021年01月19日 22时02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的紧急通知

    川疫指发〔202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要求,1月11日,我省启用了全省统一的健康码——“四川天府健康通”。从一周的运行情况看,很多市(州)、县(市、区)申领使用健康码的比例还比较低。为推动广大在川和来(返)川人员申领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全力做好我省冬春季特别是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策要求,统筹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应申尽申、愿申尽申”的原则,把宣传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刚性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快推进“四川天府健康通”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广使用。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广播、电视、报纸以及融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媒介的宣传推广作用,每日刊载或滚动播放“四川天府健康通”相关消息、短视频、动画、字幕、图解等,持续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疫情防控规定,制定相应的重点场所场所码应用管理措施,确保场所码管理要求落实到省、市、县、乡、村五级,做到全省重点场所全覆盖,督促重点场所分类落实人员出入扫码查验规定。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出行通行时“四川天府健康通”的“亮码”“扫码”等查验措施,要在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码头等场站和飞机、高铁、普通列车、长途客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校园、医疗机构、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酒店宾馆、景区、写字楼、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等人员流动频率较高和聚集较多的公共区域,通过海报、公告、易拉宝、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四川天府健康通”。

    五、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宣传舆情组要统筹指导“四川天府健康通”的宣传推广和舆情引导工作,在全省营造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的良好氛围。

    六、省应急指挥部将加大对各地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力度,在每日省应急指挥部调度会议上通报各地使用情况。

    附件:“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的宣传推广,服务广大群众安全健康出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安排,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活动,深入宣传解读省委省政府推行全省统一健康码相关政策,服务广大群众正确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方便群众出行,为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学支撑。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起。

    三、任务分工

    (一)在微信、支付宝、“天府通办”APP等群众使用频率较高的应用平台接入“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月)

    (二)组织省级媒体、市(州)主要媒体、新媒体等开展“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工作,通过短视频、广播、动画、图解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州)应急指挥部;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机构带头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申领使用健康码,引导带动身边群众正确申领使用。〔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四)在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码头等场站和飞机、高铁、普通列车、长途客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通过海报、公告、易拉宝、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群众申领和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等;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五)在校园、医疗机构、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酒店宾馆、景区、写字楼、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等人员流动频率较高和聚集较多的公共区域,通过海报、公告、易拉宝等形式宣传推广“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六)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融媒体平台开设健康码申领窗口。〔责任单位:各市(州)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

    (七)向手机信号在川和漫游入川人员推送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维码方式方法的短信提示。(责任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八)发挥志愿者服务作用,积极引导帮助老人、儿童等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体注册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责任单位:团省委;完成时限:2021年1月至3月)

    (九)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协调市(州)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好网上宣传引导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舆论支持。(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完成时限:长期)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细化宣传方案,落实宣传措施,创新推广模式,确保圆满完成推广使用任务。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自行下载“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资料(下载地址://m.pouringspot.com/10462/sctfjkt/sctfjkt.shtml),制作完成后及时在相关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地张贴宣传、播放。

    (三)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在线咨询,也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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