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1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6个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代表提出的97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代表反馈结果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68%。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及时将建议分解落实到68个单位主办,要求办理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确保代表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在办理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督办,形成督办网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了13件涉及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禁毒工作、通航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代表建议,作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分别带领人大各专委会督办,采取走访、调研,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和领衔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办理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注重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积极采纳吸收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着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落实。 据了解,归属省政府系统组织办理的建议910件,占建议总数的93%。省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关负责人牵头领衔办理8件重点建议,参与办理过程,提出工作要求或听取情况汇报,把关审签答复文稿,发挥了示范引领和督查督办作用。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