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居住台胞可预约接种新冠疫苗
近日,从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获悉,在川居住台胞可预约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属地管理和“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在川居住台胞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即: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台胞定点接种单位(可咨询当地台办)预约接种疫苗;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居住地市(州)台办提出申请,由市(州)台办组织到定点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在川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具体接种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接种前,请配合接种点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程序,主动告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医护人员询问,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免责承诺书。接种后留观30分钟,14天内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有关疫苗接种咨询事宜,请与各地台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