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雪: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怎么选择缴费基数呢?
网友六月雪: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怎么选择缴费基数呢?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周利回答-六月雪】:
按照社保经办运行情况,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为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设置一定梯度的缴费档次供参保人选择。在这之前的缴费档次设置主要是以上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一定的百分比例,比如60%、70%、80%、100%等进行设置。刚才我也介绍到,这次政策调整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全省2019年下限标准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2020年上限标准执行,上下限参照的不再是同一个标准,因此不再适合继续以上年度工资水平的百分比作为缴费基数。针对这个变化,我们对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设定明确了指导意见,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按一定档次梯度设置具体的缴费基数金额,供参保人员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