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kaiyun.com网页版  > kaiyun(中国)体育  >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

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

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Baidu
map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