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8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东部新区条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决定》《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资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成都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3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对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四川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网四川电力等18家部门和单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王雁飞作了讲话。他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把握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各领域改革要求,认真研究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举措,为各方面改革协同高效推进贡献人大力量。要紧扣“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要求,更好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要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深入推进人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为服务全省中心大局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守各项纪律规矩,确保圆满完成大会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祝春秀、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李文清、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监委、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机关一级巡视员;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列席会议。(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