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4年01月23日 20时42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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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求以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建强基础、补齐短板,依法治理、从严管控,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四个方面发力。同时,《意见》首次将公安机关确定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监管部门。近年来,四川公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我省公安机关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中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我们有幸邀请到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就“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四川公安如何担当担责”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今天的访谈将联合四川观察、川观新闻、四川发布、封面新闻、四川iptv熊猫新闻频道等平台同步直播,欢迎大家在收看访谈的过程当中积极参与访谈互动。文政委您好,请您给我们的广大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交流互动,谢谢大家。

    主持人:

    再次欢迎文珺政委做客我们直播间。就在今年的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相继发布《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和《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首先我们也想请您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两个防火命令”的内容。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好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4年来,省政府每年都会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和草原防火命令,向全社会公布防火期、划定防火区、发布禁火令,对野外火源进行严格管控,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按照防火命令规定,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森林防火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在此期间,凡进入防火区要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严禁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凡违反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并有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

    好的,谢谢您的解读。通过省政府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可以看得出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能不能再为我们介绍一下,为什么如此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这项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森林内和草原上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的林草火燃烧现象。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危害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联合国将大面积森林火灾列为八大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也是突发公共事件之一,其扑救现在仍然是世界性难题。2019年7月,澳大利亚发生森林大火,持续燃烧数月,截至2020年2月统计,火灾造成33人死亡,烧毁3000多所房屋,致30亿只野生动物死亡,烧毁面积相当于一个奥地利。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也是森林资源大省。据统计,我省森林面积2.6亿亩,位居全国第4,占全国总量的7.5%;森林蓄积18.95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4,占全国总量的9.7%;草原面积1.45亿亩,位居全国第6,占全国总量的3%,受全球厄尔尼诺事件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多等因素影响,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较高,防火形势十分严峻。2019年3月30日,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造成31名扑救人员牺牲,总过火面积约20公顷。2020年3月30日,凉山州西昌市发生森林火灾,火灾直接威胁到西昌城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易燃易爆场所、学校企业、文博单位、重要景点安全,造成参与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过火总面积30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刚才您通过一组数据给我们介绍这个严峻的防火形势。也想请问一下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的意义到底在哪,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常态化治理呢?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凉山州木里县和西昌市森林火灾发生后,国务院从2020年5月起督导四川开展为期一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超乎寻常的措施,开展全方位、系统性集中整治,充分发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的组织领导优势,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链条和指挥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依靠人民群众构筑的安全防线不断扎实扎紧,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四川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扑火伤亡事故屡现的被动局面得到明显改变。

    专项整治完成后,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始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我们清醒看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十分突出的工作。通过常态化治理,就是为了全面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持人:

    谢谢您的介绍。这几年四川公安机关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作出了很多努力,公安机关是如何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当中的呢,我们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好的。刚才主持人也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将公安机关列为监管部门,明确“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简称“4+4”工作职责。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履职迈开大步、协同跨前一步”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全力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等火灾处置工作,同时主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协同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和违规用火处罚等火灾防控工作,积极服务和融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大局。

    主持人:

    谢谢。刚才文政委给我们介绍了四川公安做出的这些措施和努力,目前四川公安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上又取得了什么样实际的成效呢?这方面也请文政委给大家来说一说。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火案攻坚”系列专项行动,在深化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川渝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火案查处能力提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全省森林草原火案侦破率、火因查明率连续三年实现100%,火灾、火案发生数大幅下降,人为引发火灾占比大幅下降,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资源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主持人:

    刚刚在访谈当中,我们也提到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接下来能不能再详细为我们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具体采取了哪些细化的举措呢?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具体来讲,一是抓紧抓好组织推动。公安厅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每年防火期前专题研究工作举措、专门进行组织部署,在高火险期间适时进行调度推进,并派出多个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公安厅还优化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印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警种部门工作任务,增强内部工作合力。

    二是持续强化打击惩处。四川公安坚决履行火案侦办责任,深入推进火案攻坚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建立完善案件侦办机制,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制”,整体作战、合力攻坚,切实抓好了火案侦破和火因调查,当好了主力军,打赢了主动仗。两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33起,成功参与处置2022年九龙县“2·16”、冕宁县“3·12”、广安前锋区“3·15”和2023年稻城县“4·18”、攀枝花东区“5·05”等多起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是深度参与源头治理。坚持体系化预防化解重大风险,研究出台15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防化解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开展违规野外用火行政处罚赋权乡镇街道试点并向全省推广,严格执行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令,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4000余起。联合重庆公安机关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川渝毗邻地区森林火灾风险协同防范化解,有力应对了夏季极端高温天气严峻挑战。持续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入户宣讲、发放资料、发布短视频、发送防火短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积极提升专业能力。深化与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战略合作,强化火案调查专业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图侦技术、痕迹物证鉴定、无人机等专业技术在火案侦破和火灾处置中的运用,用科技赋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和火因调查。开展森林草原火案侦查业务培训,编印执法工作手册、拍摄制作应急处置教学视频,提升了全警火案查处和火灾处置的专业能力。

    主持人:

    刚刚在文政委的介绍当中,您提到侦破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33起,这些案件其实也是再次警醒我们做好预防工作。您方便为我们具体介绍几个典型案例吗?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2022年3月11日晚,凉山州冕宁县大桥镇店子村村民阿某伙同同村村民毛某哈、毛某姑携带猎狗到村子附近的黄保山打猎,其间,三人多次在林间吸烟并将未熄灭烟头乱扔,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此次森林火灾燃烧近一个星期才扑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22年3月15日,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在组织焚烧松材线虫疫木作业中,林场职工刘某、苏某、文某违反疫木焚烧安全管理和禁止野外用火相关规定,聘请村民自行焚烧,后因现场起风从而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直接威胁到附近的油库、粮库、企事业单位等重要设施。

    2022年3月18日,雅安市石棉县某公司负责人向某组织工作人员在安顺场镇拆除广告牌时,电焊机切割过程因操作不当,掉落的焊渣引燃地面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2023年4月10日,西昌市海南街道民主村村民吉次某某邀约同村两名村民前往林区维修入户水管。三人在分段维修过程中,吉次某某使用打火机烧灼胶管,欲用溶胶对水管漏水位置进行封堵,不慎引燃附近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情。

    以上几起案例都是由于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警示我们在防火期野外违规用火有很大的风险,要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用火、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意识。

    主持人:

    谢谢。刚才从文政委介绍的这四个案例当中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四川公安机关在火案查处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那么其实我们想问一下,通过案件查处办理和梳理,发现了森林草原火灾呈现哪些特点以及什么发展趋势?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从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参与处置和调查的火灾来看,四川森林草原火灾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发生时间集中。火灾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至5月,1至5月火灾占比达93%。而川南、川东地区的火灾则在7至9月较为频繁。二是发生区域集中。凉山、甘孜、阿坝和攀枝花等干热干旱河谷地区依然是火案高发区,火灾数量占全省的75%。三是火灾原因多元。主要是农事用火、吸烟、施工、祭祀、输变电线故障、生产作业、放火和雷击等8种原因引起,其中因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占比达56%,火源治理管控难度仍然较大。

    综合来看,“三州一市”高火险形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同时川南、川东地区夏季极端高温天气森林火灾多发,全省呈现“全年防火、全域有火”的态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更趋复杂。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的介绍。我们知道现在我省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公安机关又会重点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预测,今年进入冬季后,西南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四川东部降水偏少,全省大部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局部时段可能出现极高火险等级。针对这些情况,全省公安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专项打击。部署开展森林草原火案侦破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放火、失火等森林草原领域火灾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组建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四支火案侦查应急支援队和内地地区公安机关火案侦查“实训团”,储备火案侦破和火因调查优势警力。

    二是优化联动协同。协同应急厅、省林草局开展2024年川渝地区森林火灾联合应急演练,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川渝警务合作,形成联动防控体系,确保川渝毗邻地区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各项工作项目落地落实。与应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加强合作,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物证鉴定专家人员库,深化火灾调查、物证鉴定、人才培养等方面战略合作,提升火案调查专业技术支撑。

    三是细化节点防控。聚焦重要时段,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入山、入林车辆人员和林区作业工地的检查力度,检查整治各类风险,强化重点区域巡逻守护。紧盯人、事、物等要素,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支持乡镇(街道)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协同落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的要求。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抓住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学生即将放假等时机,有针对性宣传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法律法规,普及宣传防灭火专业知识。加大对违法违规用火案件曝光力度,公布典型案例,营造文明安全用火氛围。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的详细介绍。在全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当下这个时刻,您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广大网友说,来给大家做一些提醒和倡议?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当前,全省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风险较大,在这里我向广大的网友们发出倡议:

    一是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在防火期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不吸烟、不携带火源、不违规用火。

    二是希望大家文明祭祀,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进入林区、牧区扫墓、祭祀时采用鲜花祭奠,不烧纸、烧香,防止因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是希望大家积极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是在1至5月防火期发现有在防火区吸烟、烧纸、烧烤、焚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大家可立即拨打12119、119和110电话报警。

    四是希望大家要注意防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发展非常迅猛,要专业森林消防人员才能扑救,现场人员要立即撤离到没有可燃物的安全地带,千万不能自行扑打。

    主持人:

    谢谢文珺政委的介绍。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很多网友朋友们的关注,接下来我们一块来看看线上网友他们提出了哪些问题。

    网友小土豆:公安、应急、林草等各个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灭火这块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是什么呢?各部门之间是如何协调开展这项工作的?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公安、应急、林草都是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是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三个部门的职责各有侧重,可以概括为“公安主查、应急主救、林草主防”。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的主要工作就是刚才向网友们介绍的4+4职责。

    关于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开展工作问题。第一,公安、应急、林草,包括森林消防、消防救援等部门,作为森林防灭火监管部门,和参加防灭火的主要力量,都是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开展相关工作。第二,我们之间建立了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比如在火情互通方面我们建立了110、119、12119警情互通机制,在火案查处方面建立了同步上案和行刑衔接机制,通过不断完善衔接机制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第三,我们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我们坚持“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自部门工作优势,在火灾防范和火灾处置上共同发力,打整体战。

    网友冰渣渣:森林草原火灾分为几个等级?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面积、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的多少,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四个等级。比如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属于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属于重大森林火灾。

    网友气泡水:川渝公安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近年来,川渝公安机关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加强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签订合作协议。四川省公安厅森警总队和重庆市公安局森警总队签订了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协议,达州、广安、遂宁、资阳、内江、泸州6个市公安机关分别与毗邻重庆的13个县(区)签订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协议,构建起联防联控、信息互通、应急处置一体化协作机制。

    二是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川渝毗邻地区联席会、片区例会,交流双方工作经验,分析研判防火形势。2023年3月,川渝两地公安森警部门在达州市宣汉县召开了川渝毗邻地区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现场会,进一步加深了两地合作;同年11月,双方又在达州召开川渝生态警务座谈会,对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再一次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三是开展联防联控。互通山情、林情、社情基础信息,联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强化边界地区的火灾防控。比如,达州宣汉县公安局巴山大峡谷派出所和重庆市开州区大进派出所在两地交界处的巴山大峡谷景区共同建设了“大巴山南麓杨柳池警务联勤点”,双方在联勤点共建林区实时监控平台,接入监控视频,做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开创了两地协作新局面。

    四是联合应急处置。两地边界区域发生森林火灾后,毗邻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通报警情,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重要信息,联合开展灾情处置。2022年8月,重庆江津与泸州合江交界处发生山火,两地公安机关立即启动警务合作机制,互动火情信息,协同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置了这个地区的森林火灾。

    网友月亮上的树:对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和纵火、失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将会受到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违规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对单位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在草原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2万元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放火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就构成失火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草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极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一旦火势失控造成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希望各位网友,同时也请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千万不要违规野外用火。

    网友会飞的猫:现在进很多山里,都有提示不携带火种进山,除了不携带打火机,进山还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现在生态环境好了,大家都喜欢到大山里面去开展各种户外活动,除了不携带火种进山外,在遇到森林防火检查站时,人员和车辆要接受防火检查,配合做好火源探测、实名登记、火源保管等工作,要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另外,大家还要注意下面三点:

    一要防范法律风险。大山里面野生动植物资源多,还有很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不要随意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否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注意自身安全。大山里面地形复杂、气候多变,进入之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必要时要有熟悉当地环境的人员陪同。同时,不要进入未开发区域和自然保护区域,违规穿越自然保护区不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还有极大的安全风险。

    三要爱护自然环境。进入野生自然区域要走既有路线,不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不追逐驱赶野生动物,不乱丢生活垃圾,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细心的提醒,非常感谢。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文珺政委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带来详细的解答,也再次感谢各位网友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再次感谢大家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再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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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交流互动,谢谢大家。

    主持人:

    再次欢迎文珺政委做客我们直播间。就在今年的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相继发布《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和《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首先我们也想请您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两个防火命令”的内容。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好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4年来,省政府每年都会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和草原防火命令,向全社会公布防火期、划定防火区、发布禁火令,对野外火源进行严格管控,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按照防火命令规定,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森林防火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在此期间,凡进入防火区要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严禁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凡违反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并有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

    好的,谢谢您的解读。通过省政府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可以看得出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能不能再为我们介绍一下,为什么如此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这项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森林内和草原上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的林草火燃烧现象。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危害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联合国将大面积森林火灾列为八大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也是突发公共事件之一,其扑救现在仍然是世界性难题。2019年7月,澳大利亚发生森林大火,持续燃烧数月,截至2020年2月统计,火灾造成33人死亡,烧毁3000多所房屋,致30亿只野生动物死亡,烧毁面积相当于一个奥地利。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也是森林资源大省。据统计,我省森林面积2.6亿亩,位居全国第4,占全国总量的7.5%;森林蓄积18.95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4,占全国总量的9.7%;草原面积1.45亿亩,位居全国第6,占全国总量的3%,受全球厄尔尼诺事件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多等因素影响,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较高,防火形势十分严峻。2019年3月30日,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造成31名扑救人员牺牲,总过火面积约20公顷。2020年3月30日,凉山州西昌市发生森林火灾,火灾直接威胁到西昌城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易燃易爆场所、学校企业、文博单位、重要景点安全,造成参与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过火总面积30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刚才您通过一组数据给我们介绍这个严峻的防火形势。也想请问一下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的意义到底在哪,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常态化治理呢?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凉山州木里县和西昌市森林火灾发生后,国务院从2020年5月起督导四川开展为期一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超乎寻常的措施,开展全方位、系统性集中整治,充分发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的组织领导优势,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链条和指挥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依靠人民群众构筑的安全防线不断扎实扎紧,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四川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扑火伤亡事故屡现的被动局面得到明显改变。

    专项整治完成后,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始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我们清醒看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十分突出的工作。通过常态化治理,就是为了全面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持人:

    谢谢您的介绍。这几年四川公安机关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作出了很多努力,公安机关是如何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当中的呢,我们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好的。刚才主持人也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将公安机关列为监管部门,明确“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简称“4+4”工作职责。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履职迈开大步、协同跨前一步”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全力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等火灾处置工作,同时主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协同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和违规用火处罚等火灾防控工作,积极服务和融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大局。

    主持人:

    谢谢。刚才文政委给我们介绍了四川公安做出的这些措施和努力,目前四川公安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上又取得了什么样实际的成效呢?这方面也请文政委给大家来说一说。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火案攻坚”系列专项行动,在深化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川渝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火案查处能力提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全省森林草原火案侦破率、火因查明率连续三年实现100%,火灾、火案发生数大幅下降,人为引发火灾占比大幅下降,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资源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主持人:

    刚刚在访谈当中,我们也提到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接下来能不能再详细为我们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具体采取了哪些细化的举措呢?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具体来讲,一是抓紧抓好组织推动。公安厅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每年防火期前专题研究工作举措、专门进行组织部署,在高火险期间适时进行调度推进,并派出多个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公安厅还优化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印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警种部门工作任务,增强内部工作合力。

    二是持续强化打击惩处。四川公安坚决履行火案侦办责任,深入推进火案攻坚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建立完善案件侦办机制,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制”,整体作战、合力攻坚,切实抓好了火案侦破和火因调查,当好了主力军,打赢了主动仗。两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33起,成功参与处置2022年九龙县“2·16”、冕宁县“3·12”、广安前锋区“3·15”和2023年稻城县“4·18”、攀枝花东区“5·05”等多起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是深度参与源头治理。坚持体系化预防化解重大风险,研究出台15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防化解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开展违规野外用火行政处罚赋权乡镇街道试点并向全省推广,严格执行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令,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4000余起。联合重庆公安机关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川渝毗邻地区森林火灾风险协同防范化解,有力应对了夏季极端高温天气严峻挑战。持续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入户宣讲、发放资料、发布短视频、发送防火短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积极提升专业能力。深化与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战略合作,强化火案调查专业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图侦技术、痕迹物证鉴定、无人机等专业技术在火案侦破和火灾处置中的运用,用科技赋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和火因调查。开展森林草原火案侦查业务培训,编印执法工作手册、拍摄制作应急处置教学视频,提升了全警火案查处和火灾处置的专业能力。

    主持人:

    刚刚在文政委的介绍当中,您提到侦破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33起,这些案件其实也是再次警醒我们做好预防工作。您方便为我们具体介绍几个典型案例吗?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2022年3月11日晚,凉山州冕宁县大桥镇店子村村民阿某伙同同村村民毛某哈、毛某姑携带猎狗到村子附近的黄保山打猎,其间,三人多次在林间吸烟并将未熄灭烟头乱扔,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此次森林火灾燃烧近一个星期才扑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22年3月15日,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在组织焚烧松材线虫疫木作业中,林场职工刘某、苏某、文某违反疫木焚烧安全管理和禁止野外用火相关规定,聘请村民自行焚烧,后因现场起风从而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直接威胁到附近的油库、粮库、企事业单位等重要设施。

    2022年3月18日,雅安市石棉县某公司负责人向某组织工作人员在安顺场镇拆除广告牌时,电焊机切割过程因操作不当,掉落的焊渣引燃地面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2023年4月10日,西昌市海南街道民主村村民吉次某某邀约同村两名村民前往林区维修入户水管。三人在分段维修过程中,吉次某某使用打火机烧灼胶管,欲用溶胶对水管漏水位置进行封堵,不慎引燃附近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情。

    以上几起案例都是由于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警示我们在防火期野外违规用火有很大的风险,要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用火、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意识。

    主持人:

    谢谢。刚才从文政委介绍的这四个案例当中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四川公安机关在火案查处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那么其实我们想问一下,通过案件查处办理和梳理,发现了森林草原火灾呈现哪些特点以及什么发展趋势?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从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参与处置和调查的火灾来看,四川森林草原火灾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发生时间集中。火灾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至5月,1至5月火灾占比达93%。而川南、川东地区的火灾则在7至9月较为频繁。二是发生区域集中。凉山、甘孜、阿坝和攀枝花等干热干旱河谷地区依然是火案高发区,火灾数量占全省的75%。三是火灾原因多元。主要是农事用火、吸烟、施工、祭祀、输变电线故障、生产作业、放火和雷击等8种原因引起,其中因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占比达56%,火源治理管控难度仍然较大。

    综合来看,“三州一市”高火险形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同时川南、川东地区夏季极端高温天气森林火灾多发,全省呈现“全年防火、全域有火”的态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更趋复杂。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的介绍。我们知道现在我省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公安机关又会重点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预测,今年进入冬季后,西南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四川东部降水偏少,全省大部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局部时段可能出现极高火险等级。针对这些情况,全省公安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专项打击。部署开展森林草原火案侦破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放火、失火等森林草原领域火灾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组建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四支火案侦查应急支援队和内地地区公安机关火案侦查“实训团”,储备火案侦破和火因调查优势警力。

    二是优化联动协同。协同应急厅、省林草局开展2024年川渝地区森林火灾联合应急演练,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川渝警务合作,形成联动防控体系,确保川渝毗邻地区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各项工作项目落地落实。与应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加强合作,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物证鉴定专家人员库,深化火灾调查、物证鉴定、人才培养等方面战略合作,提升火案调查专业技术支撑。

    三是细化节点防控。聚焦重要时段,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入山、入林车辆人员和林区作业工地的检查力度,检查整治各类风险,强化重点区域巡逻守护。紧盯人、事、物等要素,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支持乡镇(街道)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协同落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的要求。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抓住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学生即将放假等时机,有针对性宣传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法律法规,普及宣传防灭火专业知识。加大对违法违规用火案件曝光力度,公布典型案例,营造文明安全用火氛围。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的详细介绍。在全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当下这个时刻,您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广大网友说,来给大家做一些提醒和倡议?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当前,全省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风险较大,在这里我向广大的网友们发出倡议:

    一是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在防火期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不吸烟、不携带火源、不违规用火。

    二是希望大家文明祭祀,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进入林区、牧区扫墓、祭祀时采用鲜花祭奠,不烧纸、烧香,防止因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是希望大家积极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是在1至5月防火期发现有在防火区吸烟、烧纸、烧烤、焚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大家可立即拨打12119、119和110电话报警。

    四是希望大家要注意防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发展非常迅猛,要专业森林消防人员才能扑救,现场人员要立即撤离到没有可燃物的安全地带,千万不能自行扑打。

    主持人:

    谢谢文珺政委的介绍。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很多网友朋友们的关注,接下来我们一块来看看线上网友他们提出了哪些问题。

    网友小土豆:公安、应急、林草等各个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灭火这块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是什么呢?各部门之间是如何协调开展这项工作的?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公安、应急、林草都是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是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三个部门的职责各有侧重,可以概括为“公安主查、应急主救、林草主防”。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的主要工作就是刚才向网友们介绍的4+4职责。

    关于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开展工作问题。第一,公安、应急、林草,包括森林消防、消防救援等部门,作为森林防灭火监管部门,和参加防灭火的主要力量,都是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开展相关工作。第二,我们之间建立了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比如在火情互通方面我们建立了110、119、12119警情互通机制,在火案查处方面建立了同步上案和行刑衔接机制,通过不断完善衔接机制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第三,我们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我们坚持“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各自部门工作优势,在火灾防范和火灾处置上共同发力,打整体战。

    网友冰渣渣:森林草原火灾分为几个等级?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面积、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的多少,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四个等级。比如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属于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属于重大森林火灾。

    网友气泡水:川渝公安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近年来,川渝公安机关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加强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签订合作协议。四川省公安厅森警总队和重庆市公安局森警总队签订了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协议,达州、广安、遂宁、资阳、内江、泸州6个市公安机关分别与毗邻重庆的13个县(区)签订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协议,构建起联防联控、信息互通、应急处置一体化协作机制。

    二是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川渝毗邻地区联席会、片区例会,交流双方工作经验,分析研判防火形势。2023年3月,川渝两地公安森警部门在达州市宣汉县召开了川渝毗邻地区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现场会,进一步加深了两地合作;同年11月,双方又在达州召开川渝生态警务座谈会,对森林防灭火警务合作再一次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三是开展联防联控。互通山情、林情、社情基础信息,联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强化边界地区的火灾防控。比如,达州宣汉县公安局巴山大峡谷派出所和重庆市开州区大进派出所在两地交界处的巴山大峡谷景区共同建设了“大巴山南麓杨柳池警务联勤点”,双方在联勤点共建林区实时监控平台,接入监控视频,做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开创了两地协作新局面。

    四是联合应急处置。两地边界区域发生森林火灾后,毗邻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通报警情,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重要信息,联合开展灾情处置。2022年8月,重庆江津与泸州合江交界处发生山火,两地公安机关立即启动警务合作机制,互动火情信息,协同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置了这个地区的森林火灾。

    网友月亮上的树:对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和纵火、失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将会受到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违规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对单位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在草原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2万元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放火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就构成失火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草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极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一旦火势失控造成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希望各位网友,同时也请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千万不要违规野外用火。

    网友会飞的猫:现在进很多山里,都有提示不携带火种进山,除了不携带打火机,进山还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现在生态环境好了,大家都喜欢到大山里面去开展各种户外活动,除了不携带火种进山外,在遇到森林防火检查站时,人员和车辆要接受防火检查,配合做好火源探测、实名登记、火源保管等工作,要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另外,大家还要注意下面三点:

    一要防范法律风险。大山里面野生动植物资源多,还有很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不要随意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否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注意自身安全。大山里面地形复杂、气候多变,进入之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必要时要有熟悉当地环境的人员陪同。同时,不要进入未开发区域和自然保护区域,违规穿越自然保护区不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还有极大的安全风险。

    三要爱护自然环境。进入野生自然区域要走既有路线,不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不追逐驱赶野生动物,不乱丢生活垃圾,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

    主持人:

    谢谢文政委细心的提醒,非常感谢。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文珺政委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带来详细的解答,也再次感谢各位网友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再次感谢大家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再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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