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四川公安履职有担当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今年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相继发布《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和《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1月23日,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受邀走进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直播间,就“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四川公安如何担当担责”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四年来,省政府每年都会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和草原防火命令,向全社会公布防火期、划定防火区、发布禁火令,对野外火源进行严格管控,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文珺介绍,按照防火命令规定,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是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在此期间,凡进入防火区要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严禁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凡违反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并有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凉山州木里县和西昌市森林火灾发生后,国务院从2020年5月起督导四川开展为期一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超乎常规的措施,开展全方位、系统性集中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链条和指挥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依靠人民群众构筑的安全防线不断扎实扎紧,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我们清醒看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仍然十分突出,必须通过常态化治理,全面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文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全力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等火灾处置工作,同时主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协同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和违规用火处罚等火灾防控工作,积极服务和融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大局。数据显示,全省森林草原火案侦破率、火因查明率连续三年实现100%,火灾、火案发生数大幅下降,人为引发火灾占比大幅下降。
为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公安机关不仅抓好组织推动,持续强化打击惩处,还深度参与源头治理。研究出台15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防化解举措,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开展违规野外用火行政处罚赋权乡镇街道试点并向全省推广,严格执行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令,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4000余起。联合重庆公安机关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川渝毗邻区域森林火灾风险协同防范化解,有力应对了夏季极端高温天气严峻挑战。持续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开展入户宣讲、发放资料、发布短视频、发送防火短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在专业能力建设方面,四川还深化与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战略合作,强化火案调查专业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图侦技术、痕迹物证鉴定、无人机等专业技术在火案侦破和火灾处置中的运用,用科技赋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和火因调查。
访谈中,文珺还介绍了几起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件,当事人或乱扔烟头、或违反林场作业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巨大损失,并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参与处置和调查的火灾来看,四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至5月,其中3至5月为高发期,多集中发生于凉山、甘孜、阿坝和攀枝花等干热干旱河谷地区,而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占比高达56%。文珺希望公众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在防火期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不吸烟、不携带火源、不违规用火。春节、清明节期间进入林区、牧区扫墓、祭祀时请采用鲜花祭奠,不烧纸、烧香。如发现有在防火区吸烟、烧纸、烧烤、焚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大家可立即拨打12119、119和110电话报警。他还专门强调:“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发展非常迅猛,要专业森林消防人员才能扑救,现场人员要立即撤离到没有可燃物的安全地带,千万不能自行扑打。”(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