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个法律援助机构实现“全覆盖” 四川推出系列举措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
9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邀请到了四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沛奎,与网友在线交流分享四川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大家的提问一一作出解答。
“法律援助法的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刘沛奎介绍,2022年起开始施行的法律援助法大幅增加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让更多人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为了抓好贯彻落实,四川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修订相关法律制度。将《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重庆市人大开展联合调研,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援助条例协同立法。目前已初步形成《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草稿)》。着手修订四川经济困难标准,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其次,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截至今年上半年,四川共建成法律援助机构208个,实现全覆盖,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2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430个。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有工作人员691人,法学专业474人,占比68.59%;本科及以上学历585人,占比84.6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398人,占比57.59%。
此外,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近年来,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法律援助资金稳步提高,四川每年安排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地方法律援助,2022年,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共计8500余万元。
最后,突出重点群体服务质效。今年上半年,四川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万余件,为1.4万余名农民工、6500余名妇女、4700余名未成年人、2500余名老年人、730余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律师团队189个,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时限缩短90%。在省外川籍农民工集中的城市建立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北京、广州建立川籍农民工维权救助机制。(记者 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