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上的树”:对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和纵火、失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月亮上的树”:对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和纵火、失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文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将会受到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违规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对单位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在草原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2万元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放火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就构成失火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草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极易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一旦火势失控造成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希望各位网友,同时也请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千万不要违规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