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如果申请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是援助机构不予受理,申请人对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向哪里提出?
“绵绵”:如果申请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是援助机构不予受理,申请人对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向哪里提出?
四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刘沛奎:
按照《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如果对司法行政部门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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