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粒橙”:食品销售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需要完成哪些手续?市场开办方又要注意哪些新要求呢?
“果粒橙”:食品销售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需要完成哪些手续?市场开办方又要注意哪些新要求呢?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朝: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销售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手续:一是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二是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即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畜禽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销售者进入市场的管理要注意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的,不得入场销售;二是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畜禽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应当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场销售。但是对于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自销的少量食用农产品的不进行抽样检测。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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