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叶”:超载,一直都是卡车司机心中的痛。对于超载车,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司机为了“多拉快跑”而冒险为之。实际上,很多时候,一辆车上要装多少货,并不是司机本人能够决定的。为了节省运输成本,货主、物流公司往往比司机更想要超载,而受惩罚的基本都是开车的司机,我们也很为难,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 2023年06月26日 21时56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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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树叶”:超载,一直都是卡车司机心中的痛。对于超载车,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司机为了“多拉快跑”而冒险为之。实际上,很多时候,一辆车上要装多少货,并不是司机本人能够决定的。为了节省运输成本,货主、物流公司往往比司机更想要超载,而受惩罚的基本都是开车的司机,我们也很为难,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省针对超限超载治理实行“一超四罚”制度,即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源头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第一罚:由公安部门对车辆超限运输行为进行认定并处罚,后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第二罚:由公安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进行扣分处理,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第三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货运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第四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对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按照每辆次处1000元的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为强化超限超载治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相关责任方,均应依法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货车司机应依法从事道路运输行为,若发现有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时,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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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叶”:超载,一直都是卡车司机心中的痛。对于超载车,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司机为了“多拉快跑”而冒险为之。实际上,很多时候,一辆车上要装多少货,并不是司机本人能够决定的。为了节省运输成本,货主、物流公司往往比司机更想要超载,而受惩罚的基本都是开车的司机,我们也很为难,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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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省针对超限超载治理实行“一超四罚”制度,即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源头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第一罚:由公安部门对车辆超限运输行为进行认定并处罚,后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第二罚:由公安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进行扣分处理,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第三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货运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第四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对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按照每辆次处1000元的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为强化超限超载治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相关责任方,均应依法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货车司机应依法从事道路运输行为,若发现有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时,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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