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1-2023年农村铁索桥改公路专项推进方案
近年来,我省农村交通运输加快发展,盆周山区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受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制约,部分地区仍存在通过人行铁索桥解决村内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问题。为切实改善盆周山区临河地区群众出行和运输条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铁索桥现状
根据调查,全省现有农村铁索桥共788座,大多位于盆周山区的机耕道或村内道路上,主要为解决临河地区群众长距离绕行而修建。按分布区域分,主要分布在雅安、甘孜等15个市(州)。按服务类型分,主要包括三种:服务群众村内出行的有500座,服务田间作业的有213座,通往旅游景区、水电站等企业自建的有75座。
目前,上述农村铁索桥均不在公路网范围内,主要由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并具体承担日常管护。因建设标准低、投用时间久、管护不到位,部分铁索桥通行能力弱,安全保障能力低,已不能适应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推进农村铁索桥改造与管护同推动乡村振兴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切实消除铁索桥安全隐患为兜底目标,以改善盆周山区临河地区群众出行条件为发展导向,因桥施策、分类处置,推进铁索桥改公路桥和加强管护工作,服务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三、基本原则
(一)安全至上,分类施策。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以解决群众安全出行为底线,逐个桥梁排查隐患风险和改造需求,充分尊重群众出行意愿和习惯,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宜拆尽拆、宜改则改、宜留则管。
(二)标准合理,注重实效。统筹考虑区域路网、交通需求和各地实施能力,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合理选择桥位桥型,灵活掌握技术指标,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运行安全、建管养便利。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科学合理确定建设时机,分批推进、分级负责,按轻重缓急加快推进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提高盆周山区临河地区群众安全出行水平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循环效率。
(四)建养并重,常态长效。坚持拆除改造和加强存量桥梁管养并举,按照“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原则,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管理到位的桥梁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桥梁处于良好状态。
四、实施方案
(一)实施任务。根据农村铁索桥安全运行状况,经各地申报和专家现场调查,形成分类处置方案。
1.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176座农村铁索桥(1万延米),群众通行需求较大且无适宜绕行路线,及时改为171座公路桥(建设规模1.3万延米,有5座可合并实施),建成后原铁索桥予以拆除。
2.经评估安全状况良好的507座农村铁索桥(3.26万延米),且能满足当前交通需求,通过加强管护保障安全水平。
3.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30座农村铁索桥(1447延米),因无人通行地方提出拆除建议,2021年底前予以拆除。
对于旅游景区、水电站等企业自建的75座、4270延米专用铁索桥,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原实施单位负责管护或改造。
(二)建设年限。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实施期限为2021—2023年,共3年,力争2022年一季度各地开工面达80%,2023年一季度建成面达70%。
(三)建设标准。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宽度为5.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同步建设必要的排水、挡防和安保设施。汽车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以及通航要求等重要设计指标除应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等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四川省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设计及建造技术要点》。
(四)实施效果。方案实施后,全省农村铁索桥实现责任、改造、管护“三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铁索桥彻底拆除或改为公路桥(人车两用),桥梁管护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群众出行条件极大改善,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五、资金平衡方案
(一)补助标准。
1.铁索桥改公路桥。参照《“十四五”期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中农村公路新建桥梁标准,铁索桥改公路桥按照3200元/平方米×难度系数进行补助,补助宽度5.5米。难度系数平原地区取0.9、丘陵地区取1.0、盆周山区取1.1、民族地区及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革命老区取1.3。具体为:平原地区1.584万元/延米、丘陵地区1.76万元/延米、盆周山区取1.936万元/延米、民族地区及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革命老区2.288万元/延米。
2.铁索桥管护。按照《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省、市、县按照桥梁100元/年/延米标准实施日常养护,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即30元/年/延米,市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确定分担比例,原则上按20%承担,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资金平衡方案。
1.铁索桥改公路桥估算总投资5.2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1亿元,统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1.97亿元,地方筹集2.29亿元。
2.改造后的公路桥和保留的铁索桥每年日常养护资金456.83万元(不含景区等75座专用铁索桥)。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37.05万元,市县筹集319.78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是铁索桥改造和管护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专人专班推进方案实施。市(州)政府是统筹协调工作主体,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方案落地落实。
(二)规范项目建设。相关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要创新举措,鼓励采取打捆招标的方式确定“大单位”“大队伍”开展设计和施工,确保设计深度、工程进度和质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实施主体,要强化质量监督,加强桥梁关键部位施工质量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三)强化管理养护。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铁索桥管护技术指导,制定《四川省农村铁索桥日常管护技术规程》。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是铁索桥(专用铁索桥除外)管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桥梁信息档案,按规程指导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管理,定期开展技术状况专项检查,对需加固维修的桥梁及时纳入专项工程,铁索桥管护情况与县(市、区)农村公路同考核。
(四)严格逗硬考核。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建设项目纳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目标管理。交通运输厅按照《四川省公路水路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计划执行跟踪和资金监管,对计划执行差、进度滞后的县(市、区)纳入交通运输“负面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