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61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248条,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等信息1870条。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做好了与省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1件为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为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因职能划转等原因,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0件,并将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了公布。同时,对照行政法规库将相关行政法规进行了转载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按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保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且与我局相关的栏目,开设“巩固拓展”“乡村振兴”2个民生专栏,落实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做到了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数据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及时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处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组织业务处室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会议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在局网站开设脱贫户查询、摘帽县摘帽年份查询、出列村出列年份查询等多个栏目,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直通服务”。通过局长信箱、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方式,收到并办理63件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在规范性、时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充分利用信息化助力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传播的广度;二是充分利用图表、影音等公开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可读性,扩展政府公开内容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目前暂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